各項目實習實踐基地、指導教師及學員:
 2023年上半年MBA/EMBA論文集中答辯即將開始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 1、答辯時間安排
 2023年上半年MBA/EMBA論文集中答辯時間為:3月10日(周五)、3月17日(周五)、3月24日(周五)、3月31日(周五)、4月7日(周五),共五次。
 如論文內(nèi)審評審結果為“修改后答辯”,則修改后答辯的時間是4月7日(周五)。參加4月7日答辯的同學僅限論文內(nèi)審意見為修改,并且再次審核通過的同學,不接受新的答辯申請。
 具體安排如下:
 
  
   
    
     | 2023年上半年答辯安排 | 
    
     | 答辯日期 | 資格審查截止日期 | 提交論文截止日期 | 答辯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| 答辯前提交答辯論文及材料日期 | 最終提交 盲審論文日期 | 
    
     | 3月10日 | 2月27日 | 2月28日 | 3月6日 | 3月8日 | 4月13日   | 
    
     | 3月17日 | 3月6日 | 3月7日 | 3月13日 | 3月15日 | 
    
     | 3月24日 | 3月13日 | 3月14日 | 3月20日 | 3月22日 | 
    
     | 3月31日 | 3月20日 | 3月21日 | 3月27日 | 3月29日 | 
    
     | 4月7日 | 本次答辯只接受內(nèi)審意見為修改后答辯的學員 不接受新預約 | 4月3日 | 
   
  
  
 具體流程請參見《bwin必贏唯一官網(wǎng)MBA/EMBA論文答辯及離校流程(2023年2月修訂版)》,詳見bwin必贏唯一官網(wǎng)官網(wǎng)MBA與EMBA通知公告模塊。
 2、答辯資格認定
 具備2023年上半年答辯基本資格的學員包括:
 (1)2020級及往期學分修滿的MBA學員;2021級及往期學分修滿的EMBA學員;
 (2)往期學位論文內(nèi)審、盲審或論文查重檢測不合格的學員。
 上述學員還需滿足下列條件:
 (1)已按時繳費(需及時開具發(fā)票)。
 (2)已按時提交中期報告并審核通過(本條件適用范圍:MBA學員及2020、2021級EMBA學員)。
 3、聯(lián)系方式
 查詢學分:029-82668069職老師 (MBA)   029-82665531陳老師(EMBA)
 辦理答辯:029-82665854馬老師
 地    點:MBA/EMBA中心(管院207/205室)
 4、其他事項
 (1)申請人數(shù)滿4人即可舉行答辯,未滿4人則順延至下一周進行答辯。參加答辯學員需在答辯開始時出示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等有效證件;
 (2)重要提示: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,根據(jù)《bwin必贏唯一官網(wǎng)學位授予工作暫行辦法》的規(guī)定(對答辯不合格者,碩士學位論文應在一年內(nèi)完成修改工作,重新答辯一次<只能重新答辯一次>),需修改三個月至一年,學員完成學位論文修改,經(jīng)導師審查通過后,方可重新進入送審、答辯環(huán)節(jié);
 (3)未參加預畢業(yè)圖像采集的MBA及17級以后的EMBA學員須盡快前往補拍中心“匯鑫IBC-D座1605室(高新管委會西側)”進行補拍(聯(lián)系電話:029-81154835),或者自行網(wǎng)上采集https://www.xinhuacu.com/#/home。
 特此通知。請各項目實習實踐基地、指導教師督促有關學員做好答辯準備,請學員們相互轉告。
  
  
  
 MBA/EMBA中心
   2023年2月